Uncategorized

電子煙

電子煙

電子煙(英文:Electronic cigarette/VAPE),含尼古丁煙油成分
電子煙油成分有:甘油(VG)、丙二醇(PG)、香料等。甘油(VG)
簡稱VG,常見的藥物與食品添加劑(普遍用於製作蛋糕、巧克力等甜食),對人體沒什麼副作用,無色無味,非常的吸濕,但比較粘稠,所以會略微增加霧化器的清理難度並降低芯子導油速度(相對容易乾燒/糊)。

VG可以直接從植物油、椰子油和棕櫚油中提取,加熱至高溫,然後蒸餾純化。所以正規電子煙液採用的USP食品級蔬菜甘油具有99.7%純度+0.3%的水。材料廣泛應用於化妝品、食品等,可於化工銀行購得,因而產生菸油的製作門檻很低,
一般人就能調配出不同成分、比例的煙油,甚至販賣。這些煙油主要用於開放式系統,也是WHO所禁止販賣的產品。這是因為目前市面上的煙油多數標示不清,無法得知煙油內的所有成分,難以評估對人體的影響和危害。
封閉式系統,則無法自行添加成分,相對安全性較有保障。是一種以電池供電驅動霧化器,加熱霧化油艙中的電子液體(俗稱煙油、電子果汁、E-liquid或E-juice;煙油含有1,2-丙二醇、植物甘油、食用香精或尼古丁,
而尼古丁可加可不加)。電子煙起初是戒菸用品,因為無需燃燒,只會產生「蒸氣」亦無焦油及一氧化碳,使部分醫學界人士認為其是有潛力的尼古丁替代品,理論上也可以減少部分傳統紙煙對身體的影響、煙屁股的廢棄問題以及火災發生的可能,
在某些國家提倡以電子煙替代紙煙做為吸菸者遠離紙煙中致癌物焦油的方式之一
吸濕,略有甜味,無色無味,流動性與水類似。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對PG的描述是「普遍對人體安全」(僅指攝取),是常見的藥物與食品添加劑,PG導油性不錯,並產生「少量煙霧」和近似吸煙的「擊喉感」。
PG已被FDA研究證實歸類為安全添加劑(僅指攝取),雖然它也是防凍液的基準物料之一,常用於防凍液領域以及具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飲料等領域。 PG雖然普遍安全,但還是會有少數人會對此有些輕微過敏症狀,如喉嚨不適、多痰、頭暈等,這類副作用較短暫輕微。

電子煙一般由主機(裝有電池,常是鋰離子聚合物電池)、電子霧化器(將電子液體填入,即煙油)二部分組成。煙油以1,2-丙二醇、丙三醇為主要調和劑,有些加入尼古丁及其他香料成分。霧化器中有霧化芯,用來將電子液體加熱為霧氣。霧化芯有使用壽命限制。在分別上需注意的是,日本則還有一種與傳統結合的加熱式煙霧器,雖然外觀非常相似,但這並非電子煙而是“加熱煙”,屬於不同東西。

主機有分為電子式及機械式兩種主流主機:電子式主機多有短路保護機制,當霧化器短路時則自動無法擊發;機械式主機則完全依靠電原理作動,傳媒中造成爆炸的幾乎都是此類型主機,爆炸主因大多是霧化器短路、​​電池不匹配、沒察覺誤觸連續擊發等事故,惟因造型漂亮,收藏者甚多,特殊材質或品牌在市場中也常能炒到高價,成為一種另類的癖好。
人工合成或天然香精煙油
除了有煙草口味外,還能透過各種天然可食用香料來製造複雜多變的口味,例如薄荷、水果、甜點、飲品等各種味道,添加這些香料味道更好入口 。

尼古丁是成癮物質,而電子煙本身絕不添加。含有尼古丁的稱為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electronic nicotine delivery systems, ENDS),沒有尼古丁的則為非尼古丁電子輸送系統,electronic non-nicotine delivery systems ENNDS)。
雖然ENDS或ENNDS的設計相似,但用於加熱的設備液體在用途、操作溫度或性能方面的細節差異很大。相較於菸草,煙油的尼古丁劑量是可被控制的。
霧化器主要分為RDA滴油式可修復式霧化器及RTA儲油槽式可修復式霧化器及俗稱煙彈[17] 的成品霧化器。據吸食者說法,RDA煙油口味較好,抽多少就滴多少,通常倉內空間較大,可上花式線圈;RTA方便出門在外,油倉注滿可連抽,
通常倉內空間較小。近期有廠商推出RDTA,有分為在RDA的基礎上增加油倉,或是在RTA的基礎上加強構造使其接近RDA的煙油表現味道。

霧化芯通常是線圈(材質通常是鎳、鈦、不銹鋼)與棉花。棉花吸收煙油後,纏繞其上的線圈通電產生熱能,加熱煙油。有些霧化芯可以重複綁上新線圈、更換新棉花。

目前相較於紙煙經燃燒後產生的化學物質可達7千種,美國FDA列管的有毒的化學物質93種,電子煙產生的毒性化學物質較紙煙來的少,但是電子煙或是加熱煙亦會產生新的毒性化學物質,其濃度有的甚至比紙煙中來的高。故電子煙的爭議之所以逐漸增加,
不在於煙霧本體,而是因為油彈成分多樣、複雜,比如改裝成殭屍煙彈等,加入了在煙品不存在的依托咪酯添加劑,其他常被拿來探討的包括因品質不一的煙油容易造成肺部感染,以及不正確的吸煙習慣容易造成過度使用,相對於紙煙的氣味,
水果與香氛口味包裝誘導性強,再加上外型新穎多樣的電子煙,易誘使青少年或女性輕忽而吸食[4],使本來是用來戒除紙煙危害的電子煙備受爭議。
傳統香菸因高溫燃燒,產生焦油,附著於肺泡上,是疾病元兇。電子煙以霧化方式,不產生焦油,具有減害潛力。於是電子煙首於2003年在中國上市,英格蘭公共衛生署曾於2015年提出報告指出電子煙比傳統紙煙少了95%傷害且每年幫助兩萬名吸菸者戒菸[7],
然而此報告所引用之95%資料來源,遭部分學者指出證據力薄弱且有利益衝突問題。而原本在吸菸人口中流傳的尼古丁霧化器,也反而成為年輕人新興的吸食工具。美國在2020年2月6日禁止販售多種口味電子煙,但也有一些例外,如今,
全球已有超過70個國家合法開放電子煙,包括英國、美國、紐西蘭[11]。 WHO於官方網站上說明,建議未禁止電子煙的國家,在政策方向上能對電子煙進行監管 ,並禁止開放式系統產品。也有一些國家地區,除了煙彈受到管制,
更全面反對電子煙,目前台灣、香港及新加坡等已經禁止電子煙,而對類似電子煙的加熱煙則不一定。

2003年北京中醫師韓力提出把尼古丁以丙二醇稀釋,並以超音波裝置把液體霧化,產生水霧效果(實際上是以加熱產生霧化氣體)。使用者能以此把含尼古丁水霧吸進肺部,並向血管輸送尼古丁。其中液態尼古丁稀釋劑存放在一個名為煙彈的裝置內,以便於攜帶。
2004年,韓力取得電子煙[25]的發明專利,翌年由中國如煙公司銷售。隨著國外的反吸菸運動普及,電子煙也從中國流入西方世界
2018年4月,因應中國及亞太地區日漸壯大的電子煙市場,中國於深圳會展中心舉辦第一屆國際電子煙展“IECIE”
2018年3月,日本舉辦第一屆國際電子煙展「Vape Expo Japan」。
2018年4月,英國發起全球第一屆「電子菸月戒菸活動」(VApril),推廣民眾利用電子煙遠離香菸的危害。
2018年10月初,深圳會展中心舉辦國際電子煙展。全球九成的電子煙設備都是在深圳生產。
WHO亦在2021年5月最新發表的研究報告中指出,在可合法列管電子煙的國家,製造商或業者都應明確標示其尼古丁劑量,雖然監管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ENDS)的尼古丁排放率具有挑戰性,但仍是監管重點,因此建議採用封閉式吸煙的電子煙,以利於管理,也透過時間透過封閉式內建的系統來控制吸煙。
該類產品若不含尼古丁或其他藥品成分,但宣稱可以“幫助戒菸”、“減少煙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即違反《藥事法》第69條“非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之規定,違者依法律規定可罰新台幣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違規,其違法。若電子煙、電子霧化器等產品不添加尼古丁或其他藥品成分也未宣稱具有戒菸療效,惟外型類似紙煙,則違反煙害防制法第14條「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物品」之規定,依同法第3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業可罰台新幣1萬元可罰台1萬元。
多個郡市已實施電子煙管理自治條例或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包括宜蘭郡、桃園市、新竹市、嘉義市、台中市、高雄市等。而苗栗郡已於2021年5月於郡議會完成一讀,若透過三讀也可望開放電子煙[62]。然而,目前台北市已通過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明確規範在台北市範圍內的法定禁煙場所禁止使用電子煙、加熱煙等新興菸品外,禁止業者製造、輸入、販賣、廣告等,成為台灣第一個禁止電子煙的郡市。
2023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煙防法修正草案,依修正通過之煙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禁止任何人製造、輸入、販賣(包括透過網絡、實體店面及面交)、供應(提供他人使用)、展示或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各式煙霧之類製造商或其批罰之類自同年3月22日起施行。
電子煙即電子尼古丁輸送系統或電子非尼古丁輸送系統。有些電子煙外型與傳統捲煙相似,有些與日常生活用品相似,如鋼筆及USB記憶棒。
電子煙並非使用煙草,而是將化學溶液(煙油)加熱轉化成煙霧,然後再傳送給使用者。無論含有尼古丁與否,煙霧都含有多種有害物質。
電子煙有超過15,000種口味,又被營造為健康時尚的產品,迎合年輕人充滿好奇及追求新鮮的心態。
電子煙可成為吸傳統捲煙的入門途徑,尤其是年輕人。研究顯使用電子煙的年輕人吸煙的可能性是一般年輕人的4倍。
即使標明「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也曾被驗出含有尼古丁。

發佈留言